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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航空成功推翻了加拿大交通局(CTA)要求其向乘客支付2079加元行李延误赔偿金的裁决。
在加拿大航空历时11个月的诉讼后,联邦法院法官迈克尔·曼森(Michael Manson)裁定交通局官员2024年的决定不合理。该案已发回加拿大交通监管机构CTA,由新官员重新评估赔偿请求。
本案源于2022年阿拉·坦努斯(Alaa Tannous )与妻子南希(Nancy)从家乡多伦多飞往温哥华的航班。他们的托运行李比本人晚抵达一天。
加拿大航空最初向塔努斯提供250加元的赔偿。因不满赔偿金额,他向加拿大交通局(CTA)提出申诉。
根据法庭文件显示,加拿大航空辩称CTA要求赔偿塔努斯2079加元的裁决存在缺陷,理由是他为替换丢失行李箱内物品所购商品“价格过高,包含奢侈品”,且部分商品是在行李箱归还后才购买的。
曼森法官在判决中同意,CTA 的裁决值得商榷,因为它包含了后来购买的部分商品。
“该官员给出的理由既没有解释也没有体现出任何常识,即为什么送货后的购买行为与延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,”他写道。
加拿大航空公司在给加拿大广播公司新闻部的电子邮件中表示,他们对法官的裁决感到满意。
坦努斯说,加拿大航空公司在2024年圣诞前夜向他送达了法院传票。他说,他没有聘请律师,也没有参与诉讼,因为他觉得这是浪费金钱和时间。
他拒绝就案件结果发表评论,只指出该案仍在审理中。
关于后来的购买,还有更多内容
今年二月,塔努斯向加拿大广播公司新闻透露,在温哥华之行期间,加拿大航空表示由于行李箱丢失,他可为购买必需品支出一笔“合理金额”。
“他们甚至无法追踪行李——不知是滞留在多伦多还是仍在运输途中,”他说道,“我当时以为行李彻底丢了。”
法庭记录显示,塔努斯提交了3435加元的收据申请赔偿。当时的规定允许乘客因行李延误索赔最高约2350加元。
法官指出,在行李抵达前,塔努斯已消费1,691.98加元,但芝加哥交通局却向他支付了超过2,000加元的赔偿金。
“我觉得这个裁决很公平,”塔努斯谈及交通局决定时表示。
令法官存疑的是行李送达后产生的消费:一双运动鞋(433.61加元)及定制姓名缩写的Tumi行李箱(1,310.40加元)。
坦努斯说,这双运动鞋是在他得知加拿大航空退回了这对夫妇的行李之前买的,而他买Tumi包是为了把新换的物品带回家。
曼森法官在他的判决中指出,加拿大航空公司还辩称,CTA官员应该将这对夫妇购买的“奢侈品”排除在赔偿金额之外。
法官没有直接评论此事,但写道:“现在有责任由另一位[CTA官员]就整个索赔提供更合理、更合乎逻辑的决定。”
目前的规则是,在芝加哥交通管理局官员对案件作出裁决后,如果乘客或航空公司对裁决结果不服,可以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。
加拿大航空公司表示,提起诉讼是为了寻求“关于客户可以索赔的合理费用范围的指导”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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